六论广电公益性
发布时间:2010-01-15 新闻来源:《中国数字电视》 新闻作者:罗小布 阅读次数:
  罗小布老师在《中国数字电视》第62期 专栏中,从广电产业的基本属性、公益性与广电公益性、有线的公益性缺陷、公益性与福利性的辩证关系等方面,六论广电公益性,逻辑严密、论证严谨,兼具很强的理论性和现实意义。

  【编者按】 公益性,这是广电人经常挂在嘴边的字眼儿,不过内涵却多有不同。有时候,公益性是个“挡箭牌”;有时候,公益性又成了块“遮羞布”;有时候,公益性还成为“矛盾源”——林林总总的侧面,其实是对“公益性”缺乏系统研究和本质把握的薄弱所在。这种薄弱,在自然垄断的时代没什么影响,但当跨入“三网融合”的时代语境,面对越来越多的内部和外部竞争,对“公益性”的精准把握就成为广电网络安身立命的根本和要务。

  罗小布老师在《中国数字电视》第62期 专栏中,从广电产业的基本属性、公益性与广电公益性、有线的公益性缺陷、公益性与福利性的辩证关系等方面,六论广电公益性,逻辑严密、论证严谨,兼具很强的理论性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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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论广电公益性

          □ 文/《中国数字电视》专栏作者 罗小布

  本文发表在《中国数字电视》12月号 第62期中 转载请标明出处、作者!!!

  广电具有很强的公益性,似乎是一个“老生常谈”的命题,但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公益性?这既是一个理论命题,也是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

  比如,有线数字化凭什么要重新定价(老百姓称之为涨价)?有线的公益性是否等于福利性?在什么情况下为福利性?如果不等于福利性,如何解决福利性的投资和成本问题?有线公益性事业需不需要追求赢利性?有线公益性应该获得什么相对应的社会资源?在直播卫星、IPTV 的竞争下,公益性是否发生了变化?……这些问题看似简单,回答起来却并不容易,拿出令群众和政府都满意的答复,更是难上加难,并直接造成当前广电产业化、数字化进程中的多重困境。

  实际上,上述问题都涉及一个基本理论命题,即广电的公益性!

  尽管笔者水平有限,但由于在实际运营中无法回避公益性命题的解答,仅在此做些抛砖引玉的分析,旨在发起探讨,寻求同仁们给出更好的答案。

  广电产业的基本属性


  论述广电产业的属性,就是论述广电产业的物品属性,特别是有线网络客观的物品属性,是关乎产业经济要发展、如何发展的基本命题。

  任何物品都涉及两个特性的选择:排他性和竞争性。所谓“排他性”,即可以阻止一个人使用一种物品时该物品的特性,如你买了一件西服,一般别人不能使用或占有。所谓“竞争性”,指的是一个人使用一种物品而减少他人使用该物品的特性,如公园里只有一个板凳,许多人都想坐下休息,如果你坐上,别人就坐不上,反之亦然。说白了,谁抢先了就是谁的。

  对排他性和竞争性选择不同,形成了四种不同性质的产业或物品,即私人物品、公共物品、公有资源和自然垄断,参见表1。

  过去,由于电视媒介传播被广电垄断,别的行业不能传输,具有高度的排他性和无竞争性,因此属于自然垄断。现在,虽然有了直播卫星、IPTV、互联网等竞争,但对于每个家庭而言,往往使用了谁的就是谁的,因此,具有竞争性但没有排他性,也就是说广电网络正由自然垄断属性向公有资源属性转变,参见表2。

  自然垄断的典型例子是消防,由武警消防总队独家负责,既排他又无竞争,但要求为全民服务,而且要提供好服务,否则就要问责!

  “三网融合”将导致广电自然垄断属性的某种改变,但改变非常有限, 差异在于由完全垄断变为若干寡头垄断, 在向用户供给上具有寡头之间的竞争性;在用户选择上,没有排他性,谁的服务好就用谁的,不好就换一家供给。

  以直播星为例。从经济学角度,直播卫星覆盖电视盲区是对广电自然垄断属性的必要补充,因为有线网络没有像消防一样提供全民服务;“直播卫星进城”属于属性的转变,增加了公有资源属性,让老百姓自主选择,谁的服务好就用谁的。

  公益性与广电公益性


  广电公益性研究是一个系列性命题,包括广电公益性的定义范畴、基本特性、基本特点和类别等。

  公益性, 英文表述为Public Welfare & Goods Establishments,其基本性质属于服务,即公益性行业往往是公共服务性行业,如水、电、气、卫生、教育、通讯等。公益性的服务范围包括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和居民生活,也就是说公益性活动也包括某些经营性活动,如EMBA 就是利用公共教育资源开展的经营活动。服务方式既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如有线提供电视传输服务是直接方式,电视台宣传健康知识就是间接的。执行者是部门和企业,即往往不是由个人提供的公益性。可以说,广电完全符合公益性所定义的范畴。

  公益性往往具有六大基本特性——

  特性1 :外在性。公益性所提供的服务往往是家庭生活必需的,但自身无法供给,需要外部供给者或服务者。

  特性2 :独立性。独立存在、并行运转,并构成相对独立的系统。

  特性3 :社会性。大部分公益性服务主要是依靠社会投资和建设,资金依靠国家财政解决,投资回报主要表现为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特性4:共享性。公益性服务为许多单位和居民共享,而不是为少数人服务。

  特性5 :无形性。公益事业所提供的产品大多是无形的服务,而不是有形的物质产品。

  特性6 :福利性。公益事业所提供的产品带有很大成分的社会服务和社会福利性质;但需要提醒广电同仁特别注意,绝大部分公益性中只有部分福利性,而不是整体福利性;整体福利性的公益性产品非常少,如完全由政府出资的养老院、孤儿院。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益性所要求的是非营利性,而不是非盈利性(或非赢利性)。这里,“营利”是指谋求利润的动机与行为,而“盈利”是指收入扣除成本后所获利润,或指笼统的经营所得(利润可能为正或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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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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