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在倒逼式的政策强制下,于2009 年末达到一个高潮。在这一进程中,广电业的制播分离、转企改制,也在上海、江苏等地的实践中为业内外瞩目。但回溯以往的广电体制改革,总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如何用关联而非孤立的视角把握广电产业化与国家文化体制改革的关系?为什么说播出体制的改革是突破广电发展困局的关键?请听杨景老师娓娓道来——
文化体制改革中的广电产业化机遇
□文/ 《中国数字电视》专栏作者 杨景
改革不是孤立的
中国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是从2003 年开始的,改革的目标始终定位于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振兴。但是,把文化体制改革和广电体制改革放置于同一体制改革的框架内,则是十七大以后,特别是在2009 年7 月国务院原则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规划全文于9 月颁布——笔者注)之后的事。文化体制改革重启以来,从一系列中央文件中可以看出几个要点——首先,体制问题已经成为中国文化发展和振兴面临的主要问题;其次,中国广电业改革不应脱离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的大环境;第三,中国的文化体制改革,包括广电体制改革要从机构改制开始;第四,中央和地方对文化发展和振兴的长期规划、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是保障文化体制改革成功的关键。我们已经看到,仅仅两个月,全国各地的文化机构改革,包括广电的机构改制与重组,就已经全面迅速地启动了。在这个方面,上海文广和江苏文化主管部门又一次走在了前面。多年以来我一直持一种观点,即广电业的体制改革不应该是孤立的。没有文化产业的体制改革,处于文化产业链下端的中国广电业的改革很难成功。同样,音视频服务是文化创意产业不可或缺的媒体及媒介形态,缺少广电业参与的文化体制改革是不完整的。
这次文化体制改革,如果能够通过文化产业链意义上的自上而下的改革,以“制播分离”推动广电播出体制改革,进而彻底转变目前广电业技术体制改革和广电网络经营体制改革的困境,对中国广电业发展而言将是前所未有的机遇。
播出体制改革是关键
2000 年以来,中国广电业经历过大量的技术体制改革,包括电视节目传输的数字化,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的播出,有线电视服务的互动化(双向改造和IPTV/ 互动电视),电视节目制作的数字化和网络化,以及目前正在推动的电视节目高清化、下一代广播网(NGB)等等。但是,这些改革既没有触动从模拟时代继承下来的“四级办台”播出体制,也不曾丝毫改变围绕广播技术手段衍生的文化创意、音视频内容制作、出版发行和广告运营等机制。其结果,是目前广电业僵化的经营模式,与国际国内欣欣向荣的文化创意产业和新媒体制作传播产业发展的距离越来越远!继续保持现有“广播电视节目”体制,对我国整体文化产业的发展将起到严重的阻碍作用。所以,把广电业体制改革和振兴文化产业的体制改革联系在一起,从播出机制开始突破,就打开了一个被长期禁锢的市场空间。这无论是对文化创意产业、内容制作业、新媒体传播产业还是广电业,都是一个极大的利好消息。
中国广电业过去的经营体制改革思路以台网分离为基础,试图在保持播出体系不变的条件下实现地域化网络的企业化和集中化经营。转企之后的网络公司,在双向的有线电视网上提供音像制品发行的点播服务、互动性的电视节目时移和回看业务,开发诸如互联网宽带接入、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增值业务。同时,广电播出部门也在尝试和电信业合作推动IPTV 业务,广电的手机电视部门也开始尝试和电信业合作经营手机电视。
但是,和广电业技术改革类似,虽然这些有益的经营体制改革和互动增值业务的提供,为广电有线网络带来一些新收入增长点,但丝毫没有触动基于广播的传统播出机制。这种思路甚至在广电规划的下一代广播网(NGB)的体制中也留下了很深的痕迹。
其结果,只能是自相矛盾的尴尬局面——有线网络公司被自我定位为“承担公共广播业务”的新“全业务电信运营商”,试图与传统电信运营商在市场上“平起平坐”。广电“自营”网络公司和电信运营商一方面在IPTV 和手机电视上合作,另一方面又在基础网络通信业务上全面竞争。而广电“系统”自身的有线网络、地面无线广播、卫星广播和手机电视的经营实体之间,由于节目和内容的同质化,也将产生直接的市场竞争。
很明显,这种仅限于传播网络的经营体制改革是不可能成功的,它不应该是中国广电业经营改革的出路。同时,这种改革思路和目前国家文化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及相关改革思路背道而驰。所以,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大环境下的广电业经营体制改革,将可以扭转过去广电仅仅基于网络的经营体制改革带来的弊病,将中国广电业的经营体制改革带入一个新的轨道。
显然,在目前所有的广电体制改革中,播出体制是目前改革的关键。文化体制改革恰恰是抓住了这个关键问题。只有完成了播出体制的改革,才能将广电企业转换成文化市场的主体,实现广电企业在新的文化产业结构中定位,通过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和文化创新提升广电企业在国内和国际文化市场上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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